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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申领2018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4-26 浏览次数: 【字体:

关于申领2018年普通高校

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的通知

各系: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审核发放2018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的预通知》精神,决定对我院2018届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申领一次性1000元的求职创业补贴。为切实做好2018年求职创业补贴的申领及审核发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领对象

在毕业年度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城乡居民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特困人员中高校毕业生残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包括学校所在地或生源地助学贷款)的2018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同时符合两项以上条件的只能申领一次,不得重复享受。

二、申报材料

申领毕业生需填写《甘肃省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以下简称《花名册》),并提供以下材料

1.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低保证、户口本(已转出户口的学生提供户籍证明等可证明学生与家庭关系的证明材料)、2018一季度发放低保金记录(银行存折或加盖公章的流水单等材料原件

2.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家庭成员《残疾人证》户口本(已转出户口的学生提供户籍证明等可证明学生与家庭关系的证明材料)。

3.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乡镇出具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当年发放特困救助供养待遇记录(已转出户口的学生提供户籍证明等可证明学生与家庭关系的证明材料)。

4.身体残疾的毕业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残疾人证》原件。

5.享受助学贷款的毕业生需提供:各高校根据本校助学贷款资助中心助学贷款毕业生名单,负责审核工作,并将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名单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报省人社厅审核备案。

三、要求

1.各系辅导员要按照文件要求及时通知学生并收集整理相关材料,务必于5月18日前将汇总材料报送招生就业处审核,逾期不候。

2.《花名册》及个人材料按身体残疾生、低保生、助学贷款生、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顺序排序编号。

3.《花名册》中学生姓名、身份证号、银行账号等重要信息务必填写正确,且账户名必须为学生本人、开户行必须为农行。如因信息填报有误造成求职创业补贴无法发放到账的,不再补办。

4.每位申领对象的原件材料均须装入小信封并注明《花名册》对应编号及姓名。

5.各系须对提交材料进行初审,对材料不全者或不符合要求材料可直接退回,不予上报。

6.每位申领对象的上报材料均需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并分别按《花名册》对应编号排序。原件材料在省人社厅审核结束后退还,复印件材料报送招生就业处存档备查。

 

 

招生就业处

                 2018年4月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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