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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隐患排查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1-02 浏览次数: 【字体:

各部门、各处室下辖经营单位、出租户:

 进入冬季以来,全国各地发生多起火灾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省教育厅转发了《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几起火灾事故的通报》(安委办〔2017〕34号),要求各单位举一反三,排查生产经营、储存、居住等“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强化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坚决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消防安全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承担起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深入排查管辖范围内建筑物的消防安全隐患,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部门要深入开展“三合一”“多合一”场所火灾隐患整治,确保不发生火灾安全事故。

二、禁止在办公室、教室、学生宿舍、实验实训室、建筑工地等场所使用电炉子取暖、烧水。

三、不允许在建筑物的楼道内、室内电动车违规停放或充电。

四、严禁在校园内焚烧垃圾。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广泛宣传消防安全法规、常识,大力普及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燃放烟花和逃生自救等防火应急知识,提高师生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保卫处

                                  2017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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